緬泰簽署協議,吐瓦經濟特區建設持續上路

緬甸與泰國政府正式簽署協議,由泰國提供45億泰銖(約1億5仟萬美金),作為吐瓦經濟特區深水港至甘恰那布瑞市的132公里道路的改善工程款。該借款期限為30年,年利率0.1%,前十年無需支付利息。

吐瓦經濟特區為緬甸南部的德林達伊省內的一個重要城市,為緬甸的二個自然港灣的其中一個(另一個是在北部臨印度洋的若開邦),由於這個區域位於中南半島狹長島弧的位置,其西側有上百個大大小小的島嶼與海礁,故有豐富的漁業資源,德林達伊省為緬甸重要的一個漁業大省,知名如燕窩、花枝、尤魚、鯧魚等,大多是在此地捕獲後運送至仰光及出口至泰國,也是緬甸的主要經濟特區中,唯一可以直接出口海鮮到國外的區域。

該區的建設是於2008年緬泰雙方簽署合作建設MOU,2012年正式簽立吐瓦經濟特區建設協議,以打造東南亞最大的工業加工物流園區為目標,開始建設該經濟特區。在2013年開始,緬甸與泰國的Italian Thai Development (ITD)集團簽了60年的建設合約,包括深水港、工業區、公路、鐵路等計劃,但因該公司遲至2013年底仍未動工,故重新於2015年再針對合約內容與緬甸政府協商,並重新簽約。其中將重點發展雙線道公路、港口、第一工業區、天然氣發電站及當地第一個住宅區建設計劃及城區改善建設計劃,包括城內的水供給系統及通訊系統等,整個投資額龐大,超過40億美金。

眾所皆知,緬甸政府理財不力,政府根本沒有財源可以進行建設,故從2016年新政府上台後就宣示,所以大型工程案,將只接受國與國之間的合作,以避免獨立的企業,因財務問題而延誤整個國家建設的進度。然而,這個策略也顯示緬甸政府現在的財政困境,所以所有的大型投資案必需由企業的所在國的政府出面簽訂協議,並取得專案的資金低利貸款,這個案子,正好可以看出緬甸政府在財政上的操作策略,也提醒各大企業主們,如果想在緬甸做大型投資專案,務必遊說企業的所在國的政府出面,協助簽訂國與國的投資合約,也有利於企業取得貸款資金,有利於資金營運與操作,而該筆低利貸款金額是由緬甸政府向企業的所在國政府支借,分期攤還,目前如此操作的個案頗多,像水力發電廠、水壩工程、港口建設、機場、經濟特區等大型建設項目,其簽訂相關的貸款投資國有中國、日本、泰國及印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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