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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緬甸市政府為了加速瓦城市新城的建設開發工作,發佈新建,要求土地持有人在1年3個月內完成建設工作,以打擊土地囤積的情況惡化。

地主土地多,但無法活化,窮的只剩下土地

由於有許多地主因為上一代所留下的遺產,故擁有不少土地。然而,該地主並沒有土地活化的能力,故這些資產,只是帶給他們紙上財富,並無法立即性的協助他們獲得費用。所以,大家到瓦城新城地區,土地價格不低,但裡面的房子多數是茅草房或空地,當地多數地主並無力支付土地建設開發費用。

基於此現象有礎於市政發展與市容,故政府提出相關法案,一來避免土地囤積,二來增加土地供給或流動,三來也加速新城開發的速度。是一個一魚三吃,魚與熊掌都可兼得的厲害措施。然而,我們看新政策,所衍生出來的新商機,對於我們應該要如何去把握這一波的財務重新分配的時間點呢??

1)建商積極進場,大舉低價獵地:由於土地新政推出,將導致部份地主無法支付相關的營建費用,故可讓建商大舉低價購地,並提出整地、興建圍牆計劃,可大量買入土地,並符合法規要求,並適時的推出新的建案,回收投資。

2)與地主談合建:合建是目前該地區地主最可接受的方案之一。此舉可有效拉低建商的期初成本,且讓地主可不失去當地的土地持有權利。加上土地所有人仍是原地主,故沒有後續過戶及其它問題產生(地主承擔)。由於時間壓力緊迫,目前由建商來談合建的效益最佳,效果最棒,比起過去五年談合建時的合作效益(地主六 ,建商四),現在談的條件可達五/五甚至四/六,對於建商來說,是最佳的進場時機。

房地產投資有一定的資金要求,如何有效運用最低資金來達到最高的投資效益,都是每個人心目中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歡迎大家一起加入緬甸的投資行列。

 

相關內容,請看:http://dino681921.pixnet.net/blog/post/3460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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