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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光市政府建設委員會公告,為舒緩仰光市區停車位嚴重不足問題,也為了控制進口汽車的數量,未來在仰光的新建大樓,必需在建築內配有足額的停車位,才會核準該建案

我們了解,過去數年來,日本進口的五年內中古車大量進來緬甸,保守估計超過40萬輛,導致仰光地區從2012開始,道路嚴重擁塞,故於2015年開始,陸續推出進口車限制,從年份(5年內中古車)、駕駛座位置(緬甸法定為左駕車--與台灣相同,但目前多數為日本進口的中古車右駕)、新車進口只允許左駕車、進口車輛需提供停車位証明等等措施,到有一陣子直接要求有報廢車牌照才能申請進口新車(舊照換新車)。然而,仰光市區的停車場、停車位少之又少,雖然有些建商看到商機,蓋起收費停車場並出售停車位權利(方便車主進口車輛),但仍杯水車薪,供不應求。是故,從2017年起,仰光市政府直接要求建商在蓋8.5層樓(註:緬甸的頂樓多蓋為閣樓,故統稱為半層樓)以上的房子,需保留建築空間,提供住戶足夠的車位,供做住戶停車使用。

此政策推出後,可能導致建築成本提高,但也提供住戶有自有的停車位,方便停車,減少尋找車位的問題,有適度解決購買車後停車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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