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緬甸時報引用國家計劃與經濟發展部高級官員的話,緬甸政府將於12月或明年初公布修訂后的外國投資法實施細則。據報導,政府將根據外國投資法實施一年來的各行業主籲部門反饋的情況,在新修譴的實施細中,適當放寬部份行業的外資准入限制或降低門檻。根據行實施細則,外商無法投資廣電媒體、寶石及玉路開採等,而從事房地產、旅遊業、製葯業等行業則要求與本地公司組建合資企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緬甸洪顧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