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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政,在緬甸開車,前座與駕駛座,需強制繫上安全帶

此交通新政策是在2017年1月1日開始執行,然而,還是有許多司機與乘客未依規定系上安全帶,依據交通部的統計數據調查,光仰光地區每月開立出來的罰單,高達1500件以上,佔全國最大數量,每件可開罰3萬元緬幣。然而,實際數據未依規定開罰的將超過五倍。

未繫安全帶被交警告發,開罰或給錢

由於基礎官員薪資低廉,所以公務人員會想盡辨法找財源。幾個朋友在本地開車,由於違規,所以被交警攔查,加上沒有駕照,所以依法開單,3萬緬幣(未繫安全帶)及5萬(無照駕駛),但這時你只要在手掌中遞上5,000-10,000緬幣,就可以免除開單命運。然而,時間一久,交警們的胃口也養大了,近年來,交通違規,只要是外國人,都是1萬緬幣以上,最高有被拿過5萬緬幣的,才能解決。

無論在那裡,我們還是要當個守法的公民,出門在外,也要避免出問題來增加自己的風險。行車安全,也更要繫上安全帶以保護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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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緬甸洪顧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