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經濟新政,奈比多正式公告未來4年國家經濟白皮書

以下內容為國家經濟政策內容:

宗旨與願景:本法是以緬甸人民為中心,以全民參與的可抹續發展為願景。以得到民族和解與和諧的基礎為宗旨,讓國家所有的天然資源都能得到長期保護,在國內省邦之間得到公平皆配和正確利用,所製定出經濟建設的法律框架並確實的執行,此為本政策的終極目標。

A.國家預期之目標
1.政策著眼於民族和解與和諧之宗旨,對國家建設的團結一致,對國家聯邦制度作為國家的唯一統治基礎。
2.在省份與聯邦之間,提供公平對等的發展機會,以共同達到經濟共同發展的目標。
3.實行政策以為國家培養各行各業所需的專業人才,並為青少年創造出更多機會的經濟政策。
4.建立一個全民參與、培養創新與開拓精神及共同努力合作的經濟發展模式。
 
B.國家經濟政策:
5.公開透明和完善的國家資產管理體級,所有金融資產和資源都能得到增長
6.使國營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可通過體質改善與國有企業民營化的方法,提供國內人民就業機會,並以支持國家經濟發展的小型、中型經濟體提供協助。
7.在建設現代化經濟發展模式,並同時開發人力資源、培養技術層面的人才,對提供基礎百姓,提供基本的專業技能以讓百姓們可以有一技之長來養家活口。
8.電力能源、公路、碼頭等贊礎設施建設能快速發展,是本政策優先考量的因素,並優先建立起戶政系統數位化(DATA ID CARD SYSTEM),並以數位化政府策略(DIGITAL GOVERNMENT STRATEGY)和數位政府系統(E-GOVERNMENT SYSTEM)等系統,為本政策的中心目標。
9.為所有在國內定居和海外歸國的百姓,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增加經濟收入,讓“壯有所用、人盡其才”是本政策的短期優先目標。
10.所有經濟領域的發展,糧食供應的充足和出口商品的成長,是三大目標。農業、養殖業、與工業能同步均衡發展,同時加速創新農業與工業的經濟模式。
11.融入市場經濟,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所有國民都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經濟活動。為吸引更多的外資投資,制定出有區別的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智慧財產的保護,並執行建全完善的法律法規。
12.為眾多家庭和農民的經濟收入提供穩定的成長,除提供資金和資源的協助外,也加強國家貨幣的穩定。
13.自然環境將長期保護,建設與環保將取得平衡,在城鎮建設,提升人民的公共服務品質外,還要留意文化資產與古蹟的保護。
14.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以建立公平的租稅制度,使國民權益和財產不受侵害,並以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規範。
15.營造創新創意的精神,以新科技新技術發展為目標,對智慧財產及專利產品的保護,並制定相對應的法律法規。
16.在經濟建設的同時,除了與東盟地區合作外,還應加強其它地區的經濟合作,著眼於自身經濟建設的大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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