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顧問行業,在台灣我一直設定自己是專業文創顧問的角色來開展顧問生涯。我也一直要求派案單位盡可能的把文創業者指派給我,讓我可以提供我在業界的成功案例與人脈。不論在台灣的各地,都有我輔導過的個案,甚至有遠在海外的二十多國官員來與我商討如何拓寬文創業者的經商大道。此舉,當然有我的自我要求,理想與堅持,一來,我的確是台灣中唯一一位文創商品有創業成功的顧問,所以我非常了解文創商品大多數是叫好不叫座,商品難換現金。二來,我有許多天馬行空但又可符合市場需求的見解,可以協助文創者激發出新的文創商品或行銷文案但又符合市場。其三,我也非常了解文創者對於作品的想法與堅持,我可以用文創者的固執來解說市場需要。

然而八年過了,文創仍然是政府有力支持但又不見多數企業可以長久經營,商品多是一代拳王,天下打下的快,也失去的快。
我想問題在於文創者對於"開發文創商品"與"市場想要的商品"仍有一大段的差距,當受輔導的企業無法面對市場,而無法接受"被市場挑剔"的後果,文創者反骨的堅持就會再度浮現,企業就無法仔細反思商品是否是市場所需要的,取而代之的是大舉的埋怨大眾的無知與無法理解他的高雅設計(或黑色幽默).
這就是文創事業之難,更是文創顧問之路舉步難行之處。

到了緬甸轉型成全方位的商業顧問後,反思企業主對於商品的堅持,我們可以體會到,成功企業在於態度與堅持,但不是針對商品,而是針對市場與內部管理,有時候想想,文創業者成功之難,可能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藝術家的個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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