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每年台灣的雙十國慶緬甸華僑都會包團前往,但發生多次跳機事件(即持觀光簽証,違法、過期居留台灣打工),故目前台灣的移民單位及外交部,對於緬藉的護照審核嚴格,且需至泰國面試,甚為不便,也不利於台緬後續的合作。

 

洪顧問曾協助緬甸籍的家人前往台灣就醫,在緬甸花費數十萬台幣及一個半月後做前置作業後,前往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辨事處面試,等了十天還未通知面試,最後洪顧問前往曼谷的台北經濟文化辨事處,與台灣外交部用國際電話連線,由洪顧問提出相對的保証金與人員保証,方在該天下午取得最急件,加速來台的時程,若無相關的保証措施,洪顧問曾聽聞有一對準備來台醫療的緬甸老夫妻(就在我親人就醫時的隔壁病床),光等面試,在泰國曼谷就等上一個月,才通知面試,光面試就花費緬籍老夫妻一個多月的時間與在泰國的旅館、食宿賴用,如此之舉,勞民傷財,經濟文化辨事處的辨事態度,消極至極,毫無效率與利民可言。

 

因緬甸與台灣並無簽署勞工相關的法規,故緬藉外勞無法合法到台灣打工,故你所看到在台灣的緬籍人士,大多是藉由依親、留學的名義,前往台灣,後在台灣落地生根,結婚生子的也為數不少。

 

對此,洪顧問認為,與其用有色的眼光看待緬籍人士,不如用更明確開放的政策來管理,而不是小鼻子小眼睛的方式來對待。想解決台灣的大學學生來源問題,可以大量開放緬藉學生前往就讀(二專、大學、技職學院等),加深台灣的繁體中文及民主觀念在緬甸的影響力;怕一般人持觀光簽証跳機,就把年齡限制提高(50歲以下需加倍保証);想提高醫療觀光,就針對來台醫療的對象,由醫療機構(醫院)提供文件,且該對象具足保証醫療金(就為未來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做預付);保証人機制的建立(親友或邀請單位)具足擔保。如此,就可以解除官方的心中疑慮,也可以用民間的力量,加深兩國之間的友誼關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緬甸洪顧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