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午餐部份,洪顧問會強烈建議公司要提供午餐,尤其是對外務與業務員來說。因為在緬甸有許多家庭是一人打工全家溫飽,故7~10萬緬幣的薪資對一家人十來個人的家庭來說,這些薪資也只能算是杯水車薪,所以通常他們一天只會吃一餐(晚餐),有時候肚子餓了,就會買路邊攤或零食(通常在300元以內),加上大量的水來充飢(當然也有很會花錢的例外,洪顧問只是說出所看到的絕大多數的現象)。所以,如果公司可以供應一餐(午餐),不只可以讓他們有體力、有精神為公司去打仗,更會因為這一餐,而不容易被同業挖角(除非人家出了一個天價給他)。

洪顧問過去曾經輔導經營的一家公司,期初我為該公司設立供應午餐的福利(吃飯時間可以彈性,可以早上出門前吃飯,也可以傍晚回來時再吃,通常洪顧問會鼓勵他們出門前吃飽再出門),但在洪顧問約滿離開後,這家公司接手的經營者為了省事(因為煮飯阿姨的問題)而改弦異轍,雖然這家公司每個月補助員工1萬元吃午餐,但事後發現,這家公司外務人員離職了一半,其它人洪顧問在路上見到人時都瘦了一圈,個個都捨不得花這餐費,只為了給家人多1萬元花費,每見一次,洪顧問都不捨這些員工,都會自掏腰包請他們吃一頓飯,可見,一頓午餐,除了可以收買人心外,還可以讓員工戰力充沛,也更有向心力,而且在公司內部和員工一起吃飯時,還可以和他們聊聊天,打聽打聽市場現況與反應,這是一舉數得的好事。這件事,其所產生的效益,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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