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在中國、在美國、在任何先進的國家,8歲的小孩,都還算是襁褓中的寶貝;16歲年輕人男女,都還算是個小孩子,但在緬甸,可不一樣。

在緬甸,隨處可見的茶館、麵館、餐廳、服飾店、雜貨店,或是家庭中的小幫佣,你會見到絕大多數的員工,都仍面帶童稚,仔細一問年紀,8歲、10歲大有人在,都是從遙遠的鄉村來到市集或是都市打工,賺那微薄的工資。

這些在我們外國人的眼中仍是小孩的小員工(不論男女,但店員多數是男孩,家裡的幫佣多數是女孩),他們多是鄉下的小孩,爸媽生的小孩多,養不起這麼多小孩,有的把小孩送到寺廟出家,以求小孩的溫飽,另有家長,就把小孩委託親朋好友送到都市熟識的店家去打工,店家供應吃、住的地點,24小時在店內(或家庭內)工作,賺取一個月2萬~3萬左右的微薄工資,除了小朋友本身三餐不是問題外,所賺的金錢還可以帶回家讓家人使用。但洪顧問就曾遇到一些親人或家人,會先支用這些小工人半年、一年的工資,以求立即性的開銷滿足外,也可以保証這個小朋友的工作不會臨時性的失去(被開除),但洪顧問仍建議,不要支借工資給員工或及其家人,否則所衍生的問題,將更解不開,也會影響工作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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