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人遵守法律,到你無法想像的地步。

搭計程車,你會看大老遠的路口還是綠燈,在台灣的你我,可能都加足馬力,想過了綠燈再說,即始快變黃燈,也是如此。但緬甸的司機己經開始減速,然後停在路口讓綠燈變黃燈、等紅燈。很少看到會有闖紅燈的情事。天橋、人行道也一樣,我在緬甸,看到有天橋的地方,很少數人才會不走天橋,絕大多數人,一定是往橋上走,即始戶外室溫高達40度也是如此。

後來探究原因,才知道,原來,這邊的違規罰則之高,讓大家都無法負擔。洪顧問公司的員工,曾經有次不小心沒走天橋,結果收到一張4萬緬幣的罰款,4萬緬幣是多少,大約台幣1300元,但這4萬緬幣己經是這個小女生半個月的薪水,就像你在台灣過馬路沒走天橋,要罰你1萬、3萬台幣一樣的昂貴。

我想,亂世用重典,緬甸的高度守法的精神,建立在高額的罰款(我想歐美皆然),這樣,還有誰敢違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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